五、头盔的要求
5.1 所有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人员必须佩带保护性头盔。头盔须正确固定,要佩带合适且状态良好。头盔必须有经过下巴的带状“保持系统”。
5.2 头盔可由一块以上的外壳制成。假设出现事故,头盔可以以解开或切断带子的方法迅速而轻易地从车手头上移除。
5.3 头盔须符合条款:
5.3.1 规定的官方国际标准之一方可给以合格标记。
5.3.2 不遵守以上规定者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5.4 头盔操作规章
5.4.1 在技术主管的监督下,训练和比赛前对所有头盔进行检查以确保其符合质量标准。
5.4.2 如发现头盔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有缺陷,技术主管应撕掉头盔上所有许可标记并保存该头盔直到比赛结束。车手须用另一头盔请求技术主管批准。在事故后,头盔需被送交技术部门鉴定。
5.4.3 头盔须为原装,不允许任何结构上的改动
5.5 在车手被准许参加练习前,技术主管应进行如下检查
5.5.1 头盔适合车手佩戴
5.5.2 当正常固定后,系带不应从车手下巴下滑脱
5.5.3 头盔不能由后面从车手头上脱出
六、检查的时间、程序及表格
星期五:正式练习前的车辆检查:
每个组别所需的最少检查时间:3个小时
噪音检查应在靠近技术检查区的清静地方进行,周围5米之内不能有噪音影响检查。
检查完毕后,技术主管应向仲裁委员会报告
继续对所有车辆进行目视检查
比赛期间:
所有车队都可以自由使用称重器材
每场比赛前都要有一个安全检查
在发车区应对车手的头盔作安全检查
比赛结束后,所有等级比赛的前三名车手和一名随机抽取的车手应直接去封闭区并在那里停留30分钟等待接受检查
检查:
根据抗议和仲裁委员会的决定对车辆进行检查
对所有挑选出的车辆进行下列检查:
噪音
重量
根据车辆检查规则,可随机抽取一个引擎或者最多三个引擎并对其容量进行检查。
技术主管可以根据在赛前选出的获胜车队抽取出受检车辆,也有绝对的决定权要求一辆额外的摩托车接受技术检查。
文件和工具列表:
1)工具:
旋转计数器
声音测试器和口径测量器
滑动侧圆仪(用于测量引擎容量,阀尺和端口和汽化器的大小等等)
深度计
钢尺
测量车辆的离地距离
车辆接口处
测量手柄的旋转角度
称重器械(由组织者提供)设置器械的重量量程(180千克)
引擎容量的测量设备
标志部分的颜色
消音器的标志、温度的稳定性
对钛磁性的测试
用滴管测量压缩率0-100cc
测量公差:+1(压缩率)(用汽车工程师学会认证的5级悬浮液)
小型称重设备用来检测栓塞的重量(0.5-50克)
2) 文件和规则:
本次大赛的补充规则
国际摩联本年度的技术检查规则
全国公路摩托车车辆技术规则
技术检查规范
书面材料
中国摩协对公路赛车辆的官方检查表
技术检查人员必须在车手本人或车手代表在场的情况下认真完成表格中的每一项检查内容:
大赛名称: 车手执照号码:
比赛地点: 比赛时间:
车手姓名: 出生日期:
车辆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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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
第一辆车 |
第二辆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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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盔(标准+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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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品牌+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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缸内径和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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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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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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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音d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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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火断流器交流电发电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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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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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热材料(56.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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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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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油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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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档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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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气阀系统(4冲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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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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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动器/轮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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轴承(车轮、起动装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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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码+车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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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流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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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气门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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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油管/加油管、等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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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本条例未尽事宜由中国摩托运动协会进一步补充,本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生效执行,原颁布的《2004年公路摩托车改装技术规则》以及《全国公路摩托车锦标赛技术条例》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