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例是参照国际摩联(FIM)和亚洲摩联(UAM)有关摩托车辆的技术改装条例制定的。凡参加国内举行的公路摩托车比赛的车辆需遵守本条例的规定进行改装,本条例仅限于在国内举行的公路摩托车比赛,本条例的解释权归中国摩托运动协会。
一、原则
所有参加公路摩托车比赛的车辆改装都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 安全
2. 公平
3. 低成本
二、级别
1. 原厂150CC以下组
2. 踏板125CC公开组
3. GP125CC A组
4. GP125CC B组
三、资格认证
1. 所有参赛的国产车辆必须是在国家公告目录内的注册品牌;
2. 所有参赛的摩托车必须经中国摩托运动协会的认定;
3. 每年最少生产同型号5000台在道路上使用的摩托车的企业的车辆才可以参赛;
4. 摩托车必须是在中国各大代理商处可以购买的原厂车。
四、车辆改装规定
1. 原厂150CC以下组:(国内各摩托车生产厂家生产的摩托车)
1.1 参赛车辆必须是在中国各大代理机构购买的量产原型车,并在验车时提供原厂规格表及外观图;
1.2 缸排量不得超过150CC,单凸轮轴、两气门、单气缸,四冲程,冷却方式不限;
1.3 轮胎可以更换,但不能使用比赛专用胎(光头胎),可以更改前后轮圈,尺寸为17公分;
1.4 排气管可更改,但长度不得超过后轮,出口高度在轮中轴以上;
1.5 可拆除大灯、转向灯、支撑打架、边支架、后灯,但整车外观、车架结构不能改变,如有整流罩可改变材质,但不能改变外观;
1.6 车头、车尾两侧必须有面积不少于25CM X 25CM 的黑底号码板;
1.7 可以升高脚踏;
1.8 除以上改装外,其余部件不得更改。
2. 踏板125CC组:(国内各摩托车生产厂家生产的摩托车)
2.1 参赛车辆必须是在中国各大代理机构购买的量产原型车,并在验车时提供原厂规格表及外观图;
2.2 气缸排量不得超过125CC,单气缸,四冲程,风冷或油冷;
2.3 前减震可更换弹簧、减震油,后减震器可更换;
2.4 轮胎可以更换,可使用有纹赛车胎,但不能使用比赛专用胎(光头胎);
2.5 化油器可更换,但进气内径不得超过¢28MM,空气滤清器可拆除;
2.6 全车电气可更改;
2.7 排气管可更改,但长度不得超过后轮,但不能使用碳纤维;
2.8 前后制动可更改;
2.9 可拆除大灯、转向灯、支撑打架、边支架、后灯,但整车外观、车架结构不能改变;
2.10 车头、车尾两侧必须有面积不少于25CM×25CM 的黑底号码板;
2.11 以上未涉及的部分均可进行改装。
3. GP125CC B组:(专业赛车)
3.1发动机容量:100cc以上至125cc ,2冲程,最大汽缸数量1,最大档位数量6
3.2摩托车必须符合所有公路赛车的基本规格
3.3轮圈的最大宽度:前轮 3.5英寸,后轮 3.5英寸
3.4化油器: 最大尺寸39毫米
3.5允许更换前后悬挂及弹簧
3.6允许加固后叉形梁架
3.7使用无铅汽油或组织者提供汽油,禁止使用航空汽油
3.8所有零部件在损耗后允许更换原厂(原装)配件
3.9 前后轮系统必须使用原装金属材料
3.10除车架和后叉形梁架悬架之外,减少重量是允许的。但是
必须符合最轻重量的规定。
3.11最低重量如下:最低毛重(赛车)60公斤
3.12 噪音限制是105分贝,比赛结束后允许有3分贝的上浮。
3.13 轮胎
-仅允许使用光头胎和雨胎
-不允许使用手工修改轮胎
3.14 所有赛车必须安装转向助力器
3.15 以上未涉及的部分均不允许改装,具体可参照UAM亚太公路锦标赛车辆技术条例执行
4. GP125CC A组:(专用赛车)
4.1 重量:在没有燃料时车辆的最小重量标准为70KG但不得超过95KG;
4.2 引擎容量在80cc与 125cc之间,最多1个汽缸,最多6个档位;
4.3 材料:在车架、前叉、手柄、摇臂及摇臂轴和车轴的制造过程中禁止使用钛材料。但是钛合金制成的螺钉和螺母是允许使用的。
4.4 排气管:排气管和消音器必须符合所有有关噪音控制的规定,最高不得超过105分贝/A。
4.4.1 排气管尾部长度不得小于30厘米,且必须与单车中轴线水平平行。(可以允许有+10度的公差)
4.4.2 排气管应从车辆尾部排出尾气,但不能引起尘土飞扬,损坏车胎或刹车。
4.4.3 排气管的尾端不得超过车子后轮胎的垂直切线长度。
4.5 手柄:如果车辆的引擎容量达到了80cc,那么手柄的宽度不得小于400毫米。
4.6 制动器:至少2个有效的制动装置(每轮一个)彼此可以进行独立工作。不允许使用碳纤维或含碳材料制造的刹车盘。
4.7 整流罩:整流罩必须符合以下特点:
4.7.1 除了轮胎和遮挡在挡泥板后面的部分,前轮的其他部分都应是可以通过车轮两侧看到的。
4.7.2 轮轴前100毫米不得出现整流罩的任何部件。挡泥板则不属于整流器范围。
4.7.3 整流器应远离从后轮轴延伸的垂直线末端,且从这条线起180度的范围之内,后轮的轮缘都必须清晰可见。摩托车的任何部分都不得向从后轮外缘延伸出的垂直直线的末端突出。
4.7.4 只有当翼片或扰流器是车辆整流罩或座位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时,才可安装,且它们的宽度不得超过整流罩,高度不得大于手柄。有棱角的地方必须用半径至少8毫米的圆形材料包裹起来。
4.7.5 挡风玻璃和整流器其他暴露部件的边缘必须包裹起来。
4.7.6 车手后座高度不得超过150毫米。具体测量方法如下:座位最低点到车手身后整流板最高点的距离。
4.7.7 不论车把在任何位置,整流器与手柄末端的距离都不得小于20毫米,这其中也包括其他转向系统和机械附件。
4.8 轮胎:最大后轮轮缘宽度如下:3.5英寸,车轮最小直径为16英寸,不允许将钛或其他轻合金作为制造轮毂的材料。
4.9 号码:比赛号码须固定于机车前方及两侧,确保观众和官员都能看清。号码须为长方形,最小285mm×235mm,置于前方的号牌向后倾斜不得超过30度。其他两块号码须放置于车身两侧。两侧的号码不得被车身任何部分遮挡,也不得被车手身体的任何部分遮挡。可以在前面号牌的数字间打孔,但无论何种情况均不许在数字上打孔。围绕号牌至少50毫米区域内不得有图案。
4.10 车架:不许使用钛或镁作为制造车架的材料。
4.11 前叉:不允许将钛作为制造前叉的材料。可以在表面填加涂层。车把须可向左右旋转至少15度。须设计限制装置使锁住方向后确保车把离油箱有至少30毫米的距离。
4.12 后摇臂:不允许将钛,镁或含钛或镁的合金作为制造后摇臂的材料。
4.13 车把:车把宽度不得少于450毫米。其末端须为固定或由橡胶包裹。车把宽度是指把手外端之间或挚手外端之间的距离。不允许将钛作为制造车把的材料。当手离开是油门时应自动关闭。车把上须配备有紧急熄火开关。
4.14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国际摩联(FIM)车辆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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