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国产越野竞赛摩托车注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国内越野摩托车竞技水平,规范参加全国越野摩托车锦标赛车辆的使用,促进国内摩托车的生产制造水平,中国摩托运动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摩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按此注册办法在中国摩协注册的车型仅适用于由中国摩协批准的各类国内越野摩托车比赛。 第三条 注册定义:整车注册,批量生产并在市场上销售的车辆。 第四条 注册条件:只有在国内生产、组装的量产的150CC排气量以下的摩托车才具有申请注册的资格。 第二章 注册程序 第五条 由已向中国摩协注册的地方摩托运动协会、俱乐部和注册车队代表摩托车生产企业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摩协提出申请注册;摩托车生产企业亦可直接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摩协提出申请注册。 第六条 在一个车型进行首次注册时,由申请注册者提供此车型的生产证明、主要零部件的数据、使用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 第七条 使用中国摩协制作的注册专用表格,由注册申请者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将填写后的表格寄回中国摩协,中国摩协在15个工作日内对注册内容进行审核之后盖章生效,并下发注册证明。 第八条 中国摩协为注册的车型统一编排专用注册号。 第九条 申请注册车型注册生效后,由中国摩协向其会员单位发布通知。 第三章 注册有效期 第十条 一个车型的注册自批准日期开始至第三个年度的12月31日。 第十一条 注册车型在注册到期后,由注册申请者交纳注册费,注册顺延至下一个有效期。顺延注册时间为注册到期年度的12月1日至次年的3月31日 第四章 注册后的要求 第十二条 注册车型只适用于国内的越野摩托车比赛,并可按《国产越野竞赛摩托车改装技术规则》要求进行改装。 第十三条 注册申请者可向中国摩协提出撤销已注册的车型,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中国摩协向其会员单位发布通知。 第十四条 中国摩协有权撤消已注册的车型。 第五章 注册费 第十五条 整车注册费或确认费为人币3000元。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中国摩协进一步补充。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修改解释权属中国摩协
国产竞赛摩托车注册申请表
注册车型编号:200 年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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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册生产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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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册摩托车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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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册单位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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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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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传真: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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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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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动机型号: 车架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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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内容摘要:
车辆基本数据:
气缸工作容积: 活塞直径: 活塞行程:
配气机构:SOHC DOHC 气门数量: 变速箱类型:
整车重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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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承诺本单位所生产的车辆符合中国摩托运动协会颁布的《国产竞赛摩托车注册办法》规定,并遵守中国摩托运动协会有关竞赛车辆改装规则。
法人代表签字: 经办人签字: 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20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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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签发人:
注册有效期:200 年 月 日至200 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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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表格复印有效。
2、请附所注册车辆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
3、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生产该车型的文件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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