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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全国摩托车越野锦标赛国产比赛车辆注册办法
2010-03-10 10:31:00 中国摩协官方网

  1 总则

  1.1 为提高国内摩托车越野竞技水平,规范参加全国摩托车越野比赛使用的车辆,促进国内摩托车的生产制造水平,中国摩托运动协会(以下简称中国摩协)特制定本办法。

  2注册定义

  2.1整车注册:在国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生产并能销售的摩托车。

  2.2发动机注册:以符合第2.1条要求的车辆为基础车型,在此车基础上改进的发动机总成。

  3注册条件

  3.1只有在国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生产的摩托车才具有申请注册的资格。

  3.2注册车辆为四冲程发动机,其工作容积如下:

  国产8 5 cc车型 B 组:气缸容积110cc-150cc

  国产250cc以下车型组:气缸容积111cc-250cc

  3.3注册车辆的发动机、车架、减震器等主要零部件必须为国产。

  3.4注册车辆必须能够(无偿或以合理价格有偿)提供给其它参赛车队(车手)使用。

  4注册程序

  4.1比赛车辆由摩托车生产企业直接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摩协提出申请注册,也可委托由已向中国摩协注册的地方摩托运动协会、俱乐部和注册车队代表摩托车生产企业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摩协提出申请注册。

  4.2 在一个车型或发动机总成进行首次注册时,由申请注册者提供此车型或发动机总成的图片、主要零部件的数据、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

  4.3 使用中国摩协制作的注册专用表格,由注册申请者按表格要求填写,并将填写后的表格寄回中国摩协,中国摩协在15个工作日内对注册内容进行审核之后盖章生效,并下发注册证明。

  4.4 中国摩协为注册的车型统一编排专用注册号。

  4.5 申请注册车型注册生效后,由中国摩协发布通知。

  5 注册时间和有效期

  5.1申请注册时间:为每年的12月15日至次年的3月31日。

  5.2注册有效期:一个车型的注册自批准日期开始至第三个年度的12月31日。

  5.3 注册车型在注册到期后,由注册申请者重新注册。注册程序和注册有效时间同上。

  6 注册后的要求

  6.1 注册车型只适用于国内的摩托车越野比赛,并可按《2010年全国摩托车越野锦标赛国产比赛车辆技术规则》要求进行改装。

  6.2 注册申请者可向中国摩协提出撤销已注册的车型,但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中国摩协发布通知。

  6.3 中国摩协有权撤消已注册的车型。

  7 附则

  7.1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中国摩协进一步补充。

  7.2 本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7.3 本办法修改解释权属中国摩协。

附件:车辆注册表

   发动机注册表